關于就業協議簽約的那些事
來源:微信公衆号,湖文C世界 2022-04-29 訪問量:





就業協議是什麼?
“就業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确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又稱“三方協議”。
就業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确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内就确立就業關系、明确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
是用人單位确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和檔案轉移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随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就業協議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包含畢業生的基本情況和應聘意見,由畢業生本人填寫;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包含用人單位基本信息和用人單位意見等内容,由用人單位填寫;
學校意見,包含學校聯系人,院(系)意見、學校就業部門意見等内容,由學校就業主管部門填寫。
就業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
就業協議具有民事法律上的合同效力,需要當事人嚴格遵守。
就業協議的第一要件是約定勞動關系。學生因不能直接簽訂勞動合同,所以為了确保畢業後能正常簽訂勞動合同,便簽訂就業協議,于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而言,都是一份保障。它同時也是一份約束,所以就業協議裡會約定違約條款,通常以違約金的形式體現。
就業協議的作用
1. 保護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權益;
2.确認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的錄用意向;
3. 為畢業生打印報到證的憑證。
就業協議一定要簽嗎?
政策規定
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國家政策規定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要簽訂就業協議,并對報到證的開具、檔案、戶口、人事關系、組織關系的轉接有明确的規定,畢業生走入社會将需要辦理許多相關手續,而這些手續的辦理依據就是就業協議。
因此同學們要有法律意識,遵守國家的相關規定,簽訂就業協議,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重要憑證
就業協議是報到證開具的憑證。
憑報到證,畢業生才可以去用人單位報到就業,用人單位根據報到證接收畢業生;
協議的簽訂是學生順利落戶的重要憑證,其他社會人員落戶則相對較難;
簽訂就業協議是檔案規範轉遞的重要憑證,學校依據協議書将檔案轉接到用人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檔案涉及畢業生的工作履曆等各項評價内容,特别是工齡的計算,職稱的評定等等。
改派依據
畢業生依據就業協議進入工作單位後,如要想更換工作單位,可以在畢業兩年内辦理改派手續,而改派的依據就是就業協議。
改派可以确保畢業生檔案、戶口的規範轉移,繼續享受與應屆畢業生相當的權利,否則按社會人員(打工者)正常流動處理的話,落戶及檔案的轉接門檻較多。
總之,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簽訂,相當于給畢業生的一張“綠卡”,是畢業生擁有相對于其他社會人員更方便的一張通行證。同時,檔案、戶口在今後的生活中至關重要,切不可圖一時方便,影響今後的發展,要按照就業協議書做好規範管理。
注:簽訂《就業協議》→辦理《報到證》→辦理戶籍遷移、檔案轉遞、入職手續
簽約注意事項
簽就業協議要留心五個細節:
第一,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緻,如不一緻,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緻,不能簡寫。
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争将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但是,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内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種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學生要力争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
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将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第五,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
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時,應注重備注欄的使用,從而減少以後的糾紛。可以把協議期内工資的多少、違約時是否交納違約金等易産生糾紛的條款附加上去。
同時畢業生需明确,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就業協議的使命才完成,其效力才消失。
簽了就業協議,對應屆生身份有影響嗎?
為什麼很多人都在關心就業協議?因為,很多公務員、事業單位崗位明确要求,應屆生才可以報考!
國家公**中對應屆畢業生的界定:
國家統一招生的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内(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也按照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應屆生身份的關鍵在于檔案和組織關系究竟在哪兒
如果簽訂三方協議的用人單位要求提檔(僅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會提檔),那就意味着失去了應屆生身份。如果用人單位不需要提檔,那一定要記得把檔案放到生源地的人才市場,即可繼續保留應屆生身份。
簽完就業協議後毀約怎麼辦?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簽署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約,否則違約方就要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支付的違約金(若協議内沒有違約金内容,可與用人單位協商不用賠付違約金)。違約金基本的原則是:違約金的數額應考慮雙方當事人(特别是勞動者)的承受能力。
畢業生在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支付違約金之後可獲得書面解約函,将書面解約函和重新簽約申請表上交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就可以獲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尚未找到合适的單位,不想簽?
用人單位接收人才,也有自身的規律,往往在當年的上半年制定用人計劃,需求較旺,畢業後各用人單位已經完成本年度人才招聘工作,相對來講就業機會、工作崗位及質量就更少,就業難度将加大,因此畢業生要及早抓住簽約機會;同時面對日益嚴峻的就業形勢,同學們更要加強就業競争意識,樹立先就業後擇業觀念,先拿到最起碼的就業籌碼,然後在崗位中尋求發展。另一方面,畢業後如沒有簽約,檔案、戶口将會派遣回原籍,如以後再想遷回,難度加大。
就業協議不同于勞動合同
第一,就業協議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就業協議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确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
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
第四,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内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為準。
簽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
一要明确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畢業生主動辭職,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複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适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其實這招已經不用再防了,根據2008年1月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隻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資标準,最好能将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于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将來成為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于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綜上所述
就業協議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就業關系的正式憑證,也是畢業生畢業後到人事、教育等部門就業報到手續的必備材料之一,同時也是學校派遣畢業生的重要依據,預祝同學們能夠盡快簽訂就業協議,順利畢業。
參考資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 . 2018-01-16
來源:微信公衆号,湖文C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