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系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試行)
時間:2024-12-31 11:05:00 訪問量:
為調動和發揮本科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營造有利于人才培養的學習環境,使學生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同時加快推動人才培養改革,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院政發〔2024〕14号)(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結合我系本科專業設置和本科教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工作領導小組
教學系領導、一線教師代表及教務辦、學工辦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人數不少于7人。
二、轉出、轉入專業及人數
(一)各專業轉出人數不受限制。
(二)各專業轉入總指标數原則上控制在該專業當年新生在校生人數的5%—20%範圍内,具體人數限額見附表(具體拟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計劃由本科生院統一發布)。
三、轉出基本要求
凡申請轉出人文系的本科生必須符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四、轉入基本要求
(一)基本條件
凡申請轉入人文系或本系其他專業的本科生必須符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二)基本要求
(1)在校期間政治思想表現良好,身心健康,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無學術不端行為,無不及格課程。
(2)申請轉入漢語言文學專業的湖南省内生源學生高考語文成績105分以上(含105分),外省生源學生自己提供單科成績換算依據。
五、轉入考核辦法
(一)考核方式分為轉入資格審查、筆試和面試,由人文系轉專業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二)根據考核綜合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排序規則:個人成績=專業基礎測試(筆試)*70%+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面試)*30%。
(三)考核綜合成績達70分及以上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缺額不遞補。
六、轉專業工作流程
(一)學生申請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按通知要求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每個學生隻能申請一個轉入專業),并于春季學期第1 周星期二上午下班(11點40分)前将經轉出學院審核同意後的轉專業申請表、學生成績卡(含學分績點專業排名信息)、高考成績單、轉專業申請書、個人成長報告等相關材料交至人文系教務辦公室(立言樓B502)。
(二)學院審核
(1)對轉出申請的審核。由學院簽署同意轉出意見。
(2)對轉入學生的考核。人文系教務辦在春季學期第1周星期二根據本實施細則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并由本系轉專業工作小組組織面試考核。經系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同意後,由系領導簽署同意接收意見。加蓋人文系公章後,由教務辦于第1周星期五前将《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及《轉專業情況彙總表》統一報送教務部。
六、其它
本細則自2024年12月起執行。未盡事宜由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03网站太阳集团潇湘學院人文系
2024年12月31日